【运用好“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题】
解读之2
关键是落实第一种形态
良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强调“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就是发挥“治未病”的作用,以各级党组织面向全体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治于初萌,守护“森林”健康,为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础。
首先,第一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党员干部“破法”必先“破纪”,“破纪”必有苗头。这个苗头也许是一顿饭、一包烟、一次批条,也许是不起眼的爱好,或者细微情节的显露。如果在出现苗头的时候,党组织能够尽早提醒,“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很多违纪违法问题就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讲,组织的教育提醒犹如防范腐败病毒的第一道防线,在党员干部“着凉打喷嚏”的时候,提醒他及时添加衣物或打预防针,这既是组织的关爱,也是对干部的保护。
其次,第一种形态对应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越早处理越主动。落实第一种形态,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带来的损害和影响。而且,第一种形态落实得好,可以防止“小过”、“小错”继续向后三种形态对应的问题滑落,能够有效遏制腐败增量。
再次,第一种形态做的是日常基础性工作。落实第一种形态,一方面意味着把红脸出汗体现在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之中,通过多种形式的谈心提醒,严肃的组织生活、有“辣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则意味着出现苗头及时提醒,发现问题立即纠改,而不是放任自流、养痈遗患,等到问题成堆积重难返再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