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纪检干部、纪检委员、部门纪检
联络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
基层纪检委员和联络员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发挥基层纪检委员和联络员作用是落实党章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第四十五条中“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的相关规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构建由学院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组成的三层纪检网络,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战斗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最大限度的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解决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现结合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再次明确纪检干部、纪检委员、纪检联络员的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人员设置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设立1名纪检干部。各党总支部、党支部分别设立1名纪检委员。各部门设立1名纪检联络员。
二、职责分工
(一)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纪检干部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本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决定,了解反映本总支部党政负责人的廉政勤政情况。
2.宣传有关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的形势与政策,宣传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配合学校纪委、监察室做好学习教育工作,协助所在党组织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3.及时向本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政领导、学院纪委、监察室直至学院党委反馈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4.必要时可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安排下,参加信访接待和案件调查等工作。
5.完成学校纪委、监察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在党内加强遵纪守法的教育。
2.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3.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4.配合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书记和组织委员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检查党员、干部执行党章、遵守党纪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查处。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章、遵守党纪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如发现党员有违纪情况,应立即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和纪委汇报。
6.协助党总支部书记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有关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加强对本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政班子在重要问题上的决策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经常对党员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做好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做好保障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力的工作。引导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做好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工作,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按规定调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4.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
6.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四)部门纪检联络员职责
1.负责本部门与所在党总支、学校纪检组织的联络工作。
2.及时向本部门党政负责人传达、汇报学校纪委、监察室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3.配合部门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学习教育。
4.负责对本部门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完成学校纪委、监察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相关要求
1.纪检干部、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部门纪检联络员要按照组织程序选举产生。
2.纪检干部、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部门纪检联络员要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3.纪检干部、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部门纪检联络员要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宗旨意识、提高党性觉悟,既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更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
4.纪委要加强对纪检干部、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部门纪检联络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坚持严管厚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铁的纪律打造党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纪检干部、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部门纪检联络员要按时参加工作例会,及时沟通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担当,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
6. 纪检干部、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部门纪检联络员要认真填写登记表。部门纪检联络员登记表要有相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部门印章;纪检委员登记表要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印章或由相应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签字;纪检干部登记表要加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印章或相应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
附件1:《纪检干部登记表》
附件2:《党总支部纪检委员登记表》
附件3:《党支部纪检委员登记表》
附件:4:《部门纪检联络员登记表》
联系人:华战胜 程 伟
联系电话:28660580
现代学院纪委 监察室
2017年11月21日